(原标题:ST曙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梁卫东、权维回避表决。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梁卫东、权维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梁卫东、权维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梁卫东、权维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梁卫东、权维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梁卫东、权维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梁卫东、权维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梁卫东、权维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暂不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